我们的服务
科威特公司设立
由本所科威特城总部直接办理科威特公司设立与投资审批。
科威特公司设立
科威特2016年第1号《公司法》规制公司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WLL)和科威特股份公司(KSC)。外国投资可依据2013年第116号法律及科威特直接投资促进局(KDIPA)规则走专门路径,包括外国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的许可。适用性、受限行业和现行程序需按具体项目核查。
路径选择
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投资者、行业和实际运营方式。我们在申报前梳理股权、资本、签署权限和审批顺序,并核查外国投资者是否适用KDIPA路径。境外专业顾问或合作伙伴不能替代客户的投资许可。
我们的工作方式
本所科威特城总部负责准备设立文件、跟进各项登记并协调相关合同。更广泛的公司业务请参阅 一般商事与公司法律业务;具体设立方案请 联系我们的团队。
中东和北非协作
本所于1986年在科威特成立,并在开罗设有分所。中东和北非地区事务通过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巴林和阿曼的合作办公室以及土耳其和美国的合作办公室协作办理。上述合作办公室并非本所自有分所;当地的执业许可与法律事务需在相关司法辖区分别评估。
本页面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实体或交易的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科威特公司受哪部法律规制?
2016年第1号《公司法》规制公司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WLL)和科威特股份公司(KSC)。
外国投资者如何在科威特设立公司?
外国投资可依据2013年第116号法律及科威特直接投资促进局(KDIPA)规则走专门路径,包括外国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的许可。适用性和受限行业需按具体项目核查。
贵所是否直接办理科威特设立事务?
是的。本所1986年在科威特成立,科威特城总部负责准备设立文件、跟进登记并协调相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