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商事合同
巴林商事合同的起草、审查与谈判,并结合《民法典》和《商法》提供咨询层面的整体安排。
巴林商事合同
本所与巴林王国一家合作所协作处理巴林事务。该合作所并非本所的分支机构,本所自身亦不持有巴林律师执业许可;当地许可和代理事宜逐案评估。我们起草、审查并谈判各类商事合同,例如供货、经销、代理和服务合同,并就合同在签署前应如何安排提供意见。
巴林的法律框架
巴林的商事合同主要受《民法典》(2001年第19号立法令)和《商法》(1987年第7号立法令)规制。《民法典》于2001年5月3日颁布,2001年5月9日公布。《商法》自1987年6月1日起生效,此后多次修订,已公布的汇编文本截至2018年第51号法令。两部法律均依据现行官方文本核查。具体适用哪些规则,取决于合同类型、当事方和所选管辖。
我们如何处理一份合同
我们先确认当事方、有权代表其签字的人、适用法律和管辖。随后起草或审查承载风险的条款:价格与付款、交付与验收、解除、责任、保密和争议解决。已签署文本、通知和谈判记录均予保存,以便日后争议有据可依。如已有争议,请参阅我们的争议解决业务或一般商事与公司法律业务页面。如需界定某份具体合同的范围,请联系我们的团队。在巴林,每一条款均对照《民法典》和《商法》审读。
巴林合同起草要点
签署前,我们通过工业和商务部的Sijilat门户核查对方的商业登记信息,并使签字人与其权限相符。我们在草案中将民法问题与商法问题分开,使每一条款适用正确的法律。本所不持有巴林执业许可;当地代理事宜逐案与我们的合作办公室评估。
中东和北非协作
本所于1986年在科威特成立,并在开罗设有分所。中东和北非地区事务通过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巴林和阿曼的合作办公室以及土耳其和美国的合作办公室协作办理。上述合作办公室并非本所自有分所;当地的执业许可与法律事务需在相关司法辖区分别评估。
本页面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实体或交易的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巴林的商事合同适用哪些法律?
主要是《民法典》(2001年第19号立法令)和《商法》(1987年第7号立法令)。适用的具体规定取决于合同类型、当事方和所选管辖。 《民法典》(2001年第19号立法令)规定合同的一般规则,《商法》(1987年第7号立法令)规范商事事项。我们依据两部法律的现行官方文本核查每份合同。
贵所在巴林设有办公室吗?
本所与巴林王国一家合作所协作处理巴林事务。该合作所并非本所的分支机构,本所自身亦不持有巴林律师执业许可;当地许可和代理事宜逐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