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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商事合同

卡塔尔商事合同的起草、审查与谈判,并结合《民法典》和《商法》提供咨询层面的整体安排。

卡塔尔商事合同

本所与卡塔尔境内一家已公布的合作所协作处理卡塔尔事务。该合作所并非本所的分支机构,本所自身亦不持有卡塔尔律师执业许可;当地许可和代理事宜逐案评估。我们起草、审查并谈判各类商事合同,例如供货、经销、代理和服务合同,并就合同在签署前应如何安排提供意见。

卡塔尔的法律框架

卡塔尔的商事合同主要受《民法典》(2004年第22号法律)和《商法》(2006年第27号法律)规制。《民法典》关于合同的一章(第64条至第191条)规定合同的成立;通过往来函件订立的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视为在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和地点成立。卡塔尔金融中心(QFC)适用其自身的法律框架,因此合同在QFC之内还是之外,需要尽早确定。具体适用哪些规则,取决于合同类型、当事方和所选管辖。

我们如何处理一份合同

我们先确认当事方、有权代表其签字的人、适用法律和管辖。随后起草或审查承载风险的条款:价格与付款、交付与验收、解除、责任、保密和争议解决。已签署文本、通知和谈判记录均予保存,以便日后争议有据可依。如已有争议,请参阅我们的争议解决业务或一般商事与公司法律业务页面。如需界定某份具体合同的范围,请联系我们的团队。在卡塔尔,每一条款均对照《民法典》和《商法》审读。

卡塔尔合同起草要点

由于往来函件即可订立合同,我们会审慎起草合同成立、完整协议和修改条款,并说明通知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视为已收到。如果当事人要求特定形式,合同应写明:依据《民法典》,合同未采用约定形式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合同已成立。我们还会确认交易对方是本土实体、QFC实体还是自由区实体。

中东和北非协作

本所于1986年在科威特成立,并在开罗设有分所。中东和北非地区事务通过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的合作办公室以及土耳其和美国的合作办公室协作办理。上述合作办公室并非本所自有分所;当地的执业许可与法律事务需在相关司法辖区分别评估。

本页面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实体或交易的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卡塔尔的商事合同适用哪些法律?

主要是《民法典》(2004年第22号法律)和《商法》(2006年第27号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定取决于合同类型、当事方和所选管辖。

依据卡塔尔《民法典》,通过往来函件订立的合同何时成立?

在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和地点成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惯例另有要求。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特定形式,合同未采用该形式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合同已成立。

贵所在卡塔尔设有办公室吗?

本所与卡塔尔境内一家已公布的合作所协作处理卡塔尔事务。该合作所并非本所的分支机构,本所自身亦不持有卡塔尔律师执业许可;当地许可和代理事宜逐案评估。

其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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