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私营部门的劳动关系受2010年《私营部门劳动法》第6号法律及其修正案的规范,其中最重要的是2018年第17号法律关于科威特国民服务终止补偿金的修正。该法律是底线而非上限:第6条明确规定其条款构成劳动者权利的最低限度,因此任何低于法定标准的合同条款、规章或惯例均被法律取代,而更优惠的条件则继续有效。对雇主而言,合规是一项文书工作:劳动合同、工资记录、休假余额和纪律档案在大多数争议传唤证人之前即已决定结果。本文按照劳动关系实际展开的次序梳理该法,从录用到最后一笔补偿金的支付,并指出档案通常失守的环节。
法律框架:2010年第6号法律及其适用范围
第2条将该法适用于私营部门劳动者,第3条和第4条将其扩展至海上工作和石油部门,以特别法未作规定或本法规定对劳动者更有利的范围为限。第5条排除受其他法律管辖的劳动者以及由部长决定另行规范的家政工人。在机构层面,根据2013年第109号法律设立的人力公共总局管理私营部门的工作许可、劳动关系和监察,因此雇主日常面对的运行规则既来自该局的决定,也同样来自法律文本本身。
两项结构性特征值得一开始就注意。第一,第6条的最低权利原则贯穿雇主起草的每一条款:合同可以改善法定条件,但绝不能削减。第二,该法是为以外籍劳工为主的劳动力队伍设计的,因此工作许可和档案保管义务与经典的工资和休假规则并列存在。
书面合同及其必备内容
第28条要求订立书面合同,至少载明签订日期、生效日期、工资数额、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以及工作性质,合同一式三份,第三份交存主管机关。同一条款载有两项常被雇主低估的规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降低劳动者工资,任何相反约定因违反公共秩序而无效;且不得指派劳动者从事与约定工作性质或缔约所依据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工作。第29条规定合同、通告和内部规章以阿拉伯语书写,允许翻译成外文,但发生分歧时以阿拉伯语文本为准。
固定期限合同受第30条约束: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亦不得少于一年,经双方协议可以续延。根据第31条,双方在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未明示续延而继续履行的,视为按相同条件自动续延相同期限,劳动者已累积的各项权益随之保留。没有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关系无效:第28条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并允许劳动者以一切证明方法主张权利,这在实践上意味着雇主自己的工资单和许可记录反而成为请求方的证据。
试用期与劳动者个人档案
第32条允许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上限为一百个工作日,期间任何一方均可不经通知解除合同;若雇主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仍可就其工作期间获得服务终止补偿金,且同一劳动者不得在同一雇主处被约定试用期超过一次。该上限按工作日而非日历日计算,在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的单位,这一区别具有实际分量。
第80条要求雇主为每名劳动者保存单独的个人档案,包括工作许可副本、合同副本、公民身份证副本、年假和病假凭证、加班时数、工伤记录、所受处分以及服务终止日期和原因。第82条还规定须在显眼位置张贴经批准的工作规章,载明每日工时、休息时段、每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这些文书构成雇主在劳动法庭的防御档案,其缺失通常对雇主具有决定性不利影响。
工作时间、休息与加班
第64条将工作时间限定为每日八小时或每周四十八小时,斋月期间减为每周三十六小时,部长有权对繁重、有害或危险工作进一步缩短工时。第65条禁止连续工作超过五小时而不给予至少一小时的休息,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但银行、金融和投资部门例外,其工作时间可以连续八小时。
加班受第66条严格约束:须有雇主书面指令,并存在防止事故、修复故障或处理超出正常负荷工作等必要情形;每日不得超过两小时,每年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小时,每周不得超过三天,每年不得超过九十天;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加付百分之二十五,雇主须保存专门的加班登记簿。第67条进而保障每工作六日后享有二十四小时连续的带薪周休息日,在休息日出勤的,至少加付百分之五十工资并补休一日。
法定节假日与年假
第68条列举带薪法定节假日:伊斯兰历新年、登霄节、开斋节三天、阿拉法特日、宰牲节三天、先知诞辰、2月25日国庆日、2月26日解放日及公历新年,共计十三天;法定节假日出勤的,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休一日。这些节假日不计入年假账户。
第70条给予三十天带薪年假,第一年须服务满六个月方可享受,假期间适逢法定节假日或病假的日期不予计入,不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第一年亦同。第72条允许雇主确定休假日期,经劳动者同意可在最初十四天后分段休假,累计以两年为限,双方另有更优惠约定的除外;第73条规定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有权就累积未休假期获得现金补偿,第74条禁止转让休假权利。
病假、产假与家庭相关休假
第69条规定年度病假阶梯:十五天全薪,十天四分之三薪,十天半薪,十天四分之一薪,其后三十天无薪,须凭雇主指定医生或政府医疗中心的医疗证明,发生冲突时以政府医生证明为准。第76条给予连续服务满两年的劳动者一次性二十一天带薪朝觐假,第77条给予直系亲属一、二级亲等丧假三天带薪,穆斯林寡妇享有四个月零十天的带薪待婚期假,非穆斯林寡妇为二十一天。
生育保护见于第24条:七十天带薪产假,不计入其他休假,条件是分娩发生于该期间内。此后,雇主可依其申请给予不超过四个月的无薪育儿假,这并非当然权利。雇主不得在该休假期间,或因怀孕、分娩经医疗证明所致的缺勤期间终止其服务。第25条增加每日两小时哺乳时间及对雇有超过五十名女性或超过二百名员工的雇主设立托儿所的义务,第26条规定女性从事与男性相同工作应获同等报酬。
工资:定义、支付期限与最低标准
第55条对工资作宽泛定义,包括基本工资加上合同或雇主规章规定的各项定期津贴、报酬、佣金和给付。第56条要求月薪劳动者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其他劳动者至少每两周支付一次,且不得迟于到期日后第七日;第57条责成雇主将工资存入劳动者在本地金融机构的账户,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清单。第58条禁止未经书面同意将月薪劳动者转为其他薪酬类别。
法定下限由2017年第14号部长令确定,私营和石油部门月最低工资为七十五科威特第纳尔,适用于新发和续发的工作许可及合同。第38条将因处分所作的扣款限定为每月不超过五天工资,超出部分结转以后月份,因此罚款不得从单一工资单中一次性扣除。
第35至40条项下的合法纪律处分
在科威特法中,纪律首先是程序问题,其次才是实体问题。第35条要求处分规章公开张贴、处分分级、一事不二罚、排除与工作无关的场外行为,并禁止在违规证实十五日后施加任何处分。第36条要求处分规章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施行,第37条禁止在未以书面告知指控、听取申辩并给予记录在案的辩护机会之前处罚劳动者,并须书面通知处分内容、理由及再犯后果。
第39条允许在雇主调查期间预防性停职不超过十天,若最终不予处分则须支付停职期间工资;第40条将一切处分扣款划入用于劳动者社会、经济和文化福利的专项基金,并以专门账簿登记。一份遗漏书面指控、听证或经批准规章的纪律档案,将使雇主面临包括解雇在内的整个处分被认定违法的风险。
合同终止:通知、即时解雇与视为辞职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第44条要求书面通知,月薪劳动者至少提前三个月,其他劳动者至少提前一个月;不遵守通知期的一方须向对方支付通知期工资,被通知解雇的劳动者每周享有一天带薪或八小时带薪求职时间,雇主亦可在通知期内免除其工作,但工龄照算并支付通知期工资。第45条禁止在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期间行使解除权。
第41条列举因重大过错、以欺诈手段获得工作和泄露秘密而可不经通知和补偿即时解雇的情形,以及第二类可解除但保留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因损害名誉罪被定罪、工作场所侵害行为和屡次不服从;该条同时赋予被解雇者向劳动法庭异议的权利,若解雇被认定专断,则补偿金与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并存。依第42条,雇主可将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七日或一年内间断缺勤二十日的劳动者视为辞职,这不是自动发生的;此时适用第53条的辞职补偿阶梯。第47条对固定期限合同的提前解除给予不超过剩余期间工资的补偿。
第51条项下的服务终止补偿金
第51条以两套阶梯构建补偿金。月薪劳动者头五年每年获十五天工资,其后每年获一个月工资,上限为一年半工资;按日、按周、计件或计时支付的劳动者头五年每年获十天工资,其后每年十五天,上限为一年工资,不满一年部分按比例计算,并扣除劳动者欠款。第52条规定在下列情形支付全额补偿金:雇主解除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届满未续延、依第48至50条终止,以及女性劳动者在结婚一年内解除合同。
劳动者从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的,第53条适用滑动阶梯:服务三至五年者获半数,五至十年者获三分之二,满十年者获全额。2018年第17号法律修正第51条,使科威特国民获得全额补偿金,不得扣除与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款项,由现任雇主支付,并溯及2010年第6号法律施行之日;此处的提示是精确的:该修正针对科威特国民,并非不加区分地适用于每名劳动者的规则。
争议解决:人力渠道与劳动法庭
个人争议在实践中始于向人力公共总局劳动关系部门投诉,该局传唤双方并在案件进入法院前尝试和解;此阶段档案完备,往往无需诉讼即可了结。司法途径上,劳动争议由一审法院劳动法庭审理,该专门法庭早于2010年法律即已存在;对专断解雇的异议,依第41条可同时产生保留的补偿金和物质、精神损害赔偿。
两项实践规则支配这一阶段。第一,举证取决于文书:第57条的工资存入清单、第80条的个人档案以及第35条和第82条的张贴规章才是法院实际权衡的证据,保存纸面记录的一方赢得大多数案件。第二,解除决定须通知主管机关,并受人力主管机关跟踪,未申报的解除或未清理的许可记录,可能把一项本可抗辩的解雇同时变成对监管机关的合规问题和劳动者的索赔。
我们在科威特劳动档案中审查什么
审查科威特劳动档案时,我们首先以第28至31条对照合同:语言、必备内容、期限及任何默示续延风险,再以第55至57条和最低工资标准对照薪酬结构。在任何解雇步骤之前,我们以第64至67条检验工时记录,以第68至74条检验休假余额,以第35至40条检验纪律框架。离职环节,我们依第51至53条测算补偿金,劳动者为科威特国民时适用2018年第17号法律规则,并核查第44条的通知机制及第45、46、48条的保护情形。最后,我们以同一套证据准备人力总局投诉材料,并在需要时提起劳动法庭诉讼。
另请参阅:我们的科威特公司设立指南和我们的海湾公司设立对比,以及我们的公司与商事业务。
常见问题
在科威特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多长通知期?
2010年第6号法律第44条要求书面通知,月薪劳动者至少三个月,其他劳动者至少一个月,违反者须支付通知期工资,被解雇者享有带薪的每周求职时间。
服务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第51条,月薪劳动者头五年每年累积十五天工资,其后每年一个月工资,上限一年半工资;其他支付方式的劳动者每年十天、其后十五天,上限一年工资,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
辞职的劳动者还能获得补偿金吗?
可以。第53条规定,从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的劳动者,服务三至五年获半数,五至十年获三分之二,满十年获全额。
工作时间上限是多少?
第64条规定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八小时,斋月每周三十六小时;第66条将加班限定为每日两小时、每年一百八十小时,加付百分之二十五。
劳动者享有多少年假?
第70条给予三十天带薪年假,第一年服务满六个月后取得,法定节假日和病假日期不予计入。
生育保护有哪些?
第24条给予七十天带薪产假,条件是分娩发生于该期间内。此后,雇主可依其申请给予至多四个月无薪育儿假。雇主不得在该休假期间,或因怀孕、分娩经医疗证明所致的缺勤期间终止其服务。
雇主能否不经通知解雇?
仅限第41条所列情形,如重大过错、欺诈获得工作或泄露秘密;该条第二类情形下补偿金仍然保留,被劳动法庭认定专断的解雇须支付补偿金及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贵所是否提供科威特劳动合规与争议方面的咨询?
是的。我们驻科威特的办公室审查合同与规章、测算补偿金风险,并代理人力总局投诉和劳动法庭诉讼。请通过我们的联系页面与我们接洽,审查您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