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威特,航空货运、公路运输、仓储和货运代理合同同时受多层法律调整,而且这些层次最近有了变化。新的民用航空法,即2025年第85号法令法,已于2026年2月3日生效,监管职能由民用航空总局转交给新设的民用航空公共管理局。1980年第68号法令法颁布的商法典仍然提供货物和人员运输的一般规则。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本文说明科威特办公室在起草或审查航空或物流合同时如何解读这些法源,以及哪些要点需要对照现行文本重新核对。
法律框架:必须一并阅读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2025年7月28日以2025年第85号法令法颁布的民用航空法,它在公布六个月后,即2026年2月3日生效。该法整合了此前的立法,其序言列明的包括1960年第30号法律所颁布的空中航行条例和1960年第37号法律关于航空器事故的规定。该法第4条规定,《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以及科威特已加入的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其他国际和区域公约,是本法的补充组成部分。
第二层是商法典。其运输章规定了货物和人员运输合同、运输代办商,并自第205条起以单独一节规定航空运输。第三层是合同本身,它可以在这些法律留下的空间内分配风险、设定责任限额并选择争议解决地。
监管机构:民用航空公共管理局取代民航总局
颁布法令法第2条以民用航空公共管理局(简称PACA)取代民用航空总局。该局承接原总局的权利、义务、资产和人员,并保有此前法律赋予总局的职权。
该法还规定了对商业相对方重要的许可规则。第41条规定,未经该局许可,不得在科威特从事任何航空活动;第50条规定,本国运营人未持有该局签发的航空运营人证书,不得从事商业航空运输。因此货运合同应当确认承运人的证书,并另行安排海关清关。实施条例本应在法律生效后一年内发布,现有主体须在条例发布后一年内按颁布法令法第4条调整其状况。因此我们在每个案件中都核查该条例的状态。
国际航空运输: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与第53条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保存的缔约方名单,科威特于1999年5月28日签署《蒙特利尔公约》,于2002年6月11日交存批准书,公约于2003年11月4日对科威特生效。
新法第53条确认了这一做法。航空承运人对旅客、行李和货物损害承担责任时,该局适用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修订公约的议定书以及科威特已加入或将加入的其他协定。对商业相对方而言,这意味着国际航班上,公约关于航空货运单、承运人抗辩和货物责任限额的规则,高于科威特法下合同中任何相抵触的条款。科威特办公室在每个案件中核对案件日期当时有效的限额。
商法典中关于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对于公约之外的航空运输,商法典有自己的规则。第205条把航空运输定义为以航空器有偿运送人员、行李或货物。第207条要求航空运输单证载明运输适用法典规定的有限责任规则,否则承运人不得援引这些规则。第209条规定,行李和货物的灭失、毁损或损坏如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负责任;第210条把责任延伸到因延误造成的损害。
第211条规定,承运人证明其本人及受雇人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损害,或不可能采取这些措施,即可免责。第212条规定,全部损害由受害人过错造成的,承运人免责;受害人有部分过错的,法院可以减轻责任。第209条还规定,在机场为装载、交付或换机而进行的陆上运送,在没有相反证明时视为航空运输的一部分。
旅客索赔的赔偿委员会
民用航空法第53条还在该局内设立一个或多个赔偿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由最高司法委员会指派的一名法官担任主席,另有该局的两名代表,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委员会审理旅客就航空承运人责任所致损害提出的投诉,并可依《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则责令承运人赔偿。
旅客或承运人可以在知悉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申请书,对委员会的决定提出异议。法院书记处须在一周内定期开庭,法院的裁定不得上诉。该条文把旅客投诉交给委员会,因此我们认为货物索赔仍由普通法院和合同的争议条款处理,并据此向货运客户提供意见。
公路货物运输:第161至187条的运输合同
商法典把运输视为诺成合同。依第161条,合同经双方同意即告成立,并可用一切证据方式证明。第165条规定,如果没有签发运输单证,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交给其一份签字并注明日期的收据,写明货物和运费。第166条要求托运人交付货物,并在货物性质需要时妥善包装,使之免于灭失和损坏。依第167条,运费由托运人负担,但双方约定由收货人支付的除外,此时两者承担连带责任。第170条规定,收货人明示或默示接受合同后,即受合同约束。
承运人承担主要风险。第173条规定,承运人保证货物在运输期间的安全,对货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和延迟交付负责。依第180条,承运人只有证明不可抗力、货物的固有缺陷,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才能免责。第174条把对金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责任限于交付时书面申报的内容,第176条按目的地在约定交付日的实际价值和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额。
货损索赔中的保留、时效与免责条款
两个期限使许多索赔人措手不及。依第178条,无保留地接收货物,即丧失就毁损、部分灭失或延迟向承运人追偿的权利,除非收货人证明货物状况,并在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承运人。货物状况可通过行政机关,或由紧急事务法官指定的专家来证明。第162条还规定,因货物或人员运输合同或运输代办合同产生的一切诉讼,时效为一年。全部灭失的,从应当交付之日起算;延迟、毁损或部分灭失的,从交付之日或货物交由收货人处置之日起算。
第162条还规定,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方不得援引时效,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协议无效。关于免责条款,第181条宣告任何排除承运人对灭失或毁损责任的条款无效,但第182条允许在书面约定且已告知托运人的情况下,限制灭失和毁损的责任或排除延迟的责任,前提是承运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且限额不是象征性的。几个承运人相继履行同一运输的,第179条规定第一承运人对托运人和收货人承担全程运输的责任。
货运代理与运输代办商
货运代理关系适用商法典第197至203条规定的运输代办。第197条把该合同定义为:代办人以自己或委托人的名义,为收取佣金而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第198条要求代办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并遵从其指示,特别是在选择承运人时。依第199条,代办人保证货物安全,就货物而言,自收到货物时起对灭失、毁损和延迟负责,但证明不可抗力、固有缺陷或委托人、收货人过错的除外。
第201条允许委托人直接起诉承运人,此时必须追加代办人参加诉讼。第200条允许代办人以书面方式排除或限制其对货物的责任,前提是已告知委托人,且代办人或承运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仓储和物流企业:通过商业部取得许可
在科威特经营仓储或物流业务,需要取得针对该活动的商业许可。一般框架是2013年第111号法律关于商业场所许可的规定,由商业和工业部实施,其许可服务可在线办理。
在我们审阅的资料中,未发现专门为仓库经营者设定单独国家许可的已公布条文,而且有些活动取决于海关、市政和消防等其他机构。因此在向主管机关核实现行要求之前,科威特办公室不会在草稿中写明具体的许可类别。无论如何,物流合同都应要求经营者持有并出示有效许可,通知任何暂停情形,并赔偿客户因无证经营造成的损失。
起草要点:风险、价值、保险与交付条款
合同应当回答法定规则留给当事人的问题。它应写明每次交接由谁承担风险、货物价值如何申报以及适用何种限额。对于海运货物买卖,商法典在第131至147条设有补充规则,第145条要求CIF卖方按货价加百分之十为货物投保。第160条涉及卖方在装运后承担风险或履行取决于到货的合同,使用这类条款的合同应当清楚写明风险在何处转移。
第162条给运输索赔一年期限并宣告相反的约定无效,因此合同不应承诺更长的期限,各方也应把内部期限设定得远短于一年。
新法下的飞机融资、登记与优先权
新法对出租人和融资方很重要。第42条在该局设立登记簿,科威特民用航空器上的一切法律行为都须登记。航空器上的任何行为在登记之前,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不产生效力,运营人仍然对航空器的运营负责。科威特航空器在他国登记,须先取得该局批准并从科威特登记簿注销。
第43条规定航空器的优先权,这些权利从变卖价款中优先于其他债务受偿,即使是有优先权或抵押担保的债务也在其后,诉讼费用除外。它们包括对该局和政府机构的债务、救助和特别保全费用、航空器在科威特境内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以及强制出售前最后一次飞行所产生的债务,例如修理、维护、地面服务和燃料。第54条把1952年《罗马公约》适用于运营人对地面损害的责任。
科威特办公室如何审查航空或物流合同
科威特办公室按固定顺序审查合同:当事人及其许可、运输类型、适用的公约或法典条文、风险分配、限额和免责、期限、保险以及争议条款。我们以2025年第85号法令法的现行文本、上述商法典条文和公约来检验每一条款,并标出依赖实施条例的任何规定,因为这些条例可能在我们上次核查后已经发布。
另请参阅:我们的科威特并购尽职调查指南和我们的科威特合规与监管指南,以及我们的公司与商事业务。
常见问题
从科威特发出的航空货物丢失,适用什么法律?
国际运输适用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2025年第85号法令法第53条对此作了指引,而商法典第205至212条涵盖公约以外的航空运输。航空货运单和合同决定适用哪些规则和限额。
现在由谁监管科威特的航空业?
依颁布法令法第2条,民用航空公共管理局取代了民用航空总局,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2月3日起适用。仍写明民航总局的旧合同应当更新。
公路承运人损坏货物,我有多长时间起诉?
商法典第162条规定一年,第178条要求无保留接收货物的,须在三十日内起诉。两个期限都很严格,一年的期限不能通过约定延长。
承运人可以通过合同限制其责任吗?
依商法典第182条,承运人可以通过已告知托运人的书面条款限制灭失和毁损的责任,或排除延迟的责任,但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第181条宣告完全排除灭失或毁损责任的条款无效。
货运代理需要对货损负责吗?
依商法典第199条,运输代办商自收到货物时起保证货物安全,对灭失、毁损和延迟负责,但证明不可抗力、固有缺陷或委托人、收货人过错的除外。依第200条的书面免责条款可能适用。
旅客应当去法院还是去赔偿委员会?
2025年第85号法令法第53条在该局内设立赔偿委员会处理旅客投诉,十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依我们的理解,该条文不涵盖货物索赔。
在科威特经营仓库需要许可吗?
依2013年第111号法律的框架,经营该活动须取得商业许可,其他机构可能另有要求。科威特办公室在提供意见前,会核实每个地点的现行规则。
如何就科威特的航空或物流合同获得意见?
请通过联系页面联系我们的团队,并附上合同、运输单证和对争议或计划的简要说明。科威特办公室会审查许可、风险和期限问题,并告诉您首先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