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50号皇家法令颁布的阿曼《外国资本投资法》,让外国投资者在花费第一里亚尔前即可看清路径:取得许可的经营载体、可达全部资本的所有权,以及防止没收和无补偿征收的成文保障。该法取代1994年第102号皇家法令的旧《外国资本投资法》。与当地伙伴谈判前先了解规则,可以分清哪些事情需要伙伴、哪些可独立完成。本文依据具有准据效力的2019年第50号皇家法令阿拉伯文及法律事务部编制的英文译文。条号均指该法。相关指南列于文末。
适用哪部法律,何时适用
第50/2019号皇家法令于2019年7月1日颁布,废止1994年法律,并于《官方公报》公布六个月后施行。法令要求工商部长在施行后六个月内颁布实施条例,并保留既有项目的利益、优惠及保障至其期限届满。本法第2条不影响海湾投资、杜库姆经济特区、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及自由区的皇家法令。项目位于这些区域,或投资者来自海湾国家的,应先核查区域及海湾规则,因为可能优先适用。
无许可不得经营,可以全资持有
第3条禁止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本法之外从事任何境内投资活动。依第6条,外国投资通过获准活动的机构或公司进行,可持有全部或部分投入的外国资本,并须取得投资服务中心许可。第1条将投资项目定义为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另一外国人或阿曼人合作在阿曼设立的经济活动。因此,法律并不强制要求阿曼伙伴,而是要求在获准活动中使用持牌载体;当地伙伴属于商业选择。
第4条列明投入资本的范围:货币、证券及商业票据;机械、设备、设施、备件及运输工具;与投资相关的原料和生产资料;知识产权及工业产权、商标、商号、专利、商誉、商业秘密、技术流程及工程和技术设计方面的权利;以及用于增资、扩建现有项目或设立新项目的外国投资利润。
一个中心,逾期不答复视为接受
投资服务中心登记外国投资者,并便利、简化项目所需批准及许可。依第5条,中心和主管机构须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期间内没有答复,申请视为获接受。期限规定于条例而非本法,依赖此规则前应核查现行期间。
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公路、运输及港口的战略项目,可依部长建议,通过部长会议决定取得单一批准。批准涵盖项目设立、运营及管理,包括建设及用工许可,且可独立生效(第10条)。主管机构保留监督守法的权力。
先核禁限清单,再做商业计划
第14条规定,禁止外国投资的活动清单由部长决定发布。选择载体及资本前,应逐项核对拟从事活动。任何结构或伙伴都不能使禁止活动变得允许。获准活动的条件由实施条例规定(第15条)。
投资者接受的义务
本法并非只有保障。投资者须遵守经济可行性研究中的时间表,未经部批准不得对项目作重大变更(第7条)。项目须依阿曼法保护环境、公共卫生与安全及职业道德(第8条)。本法未特别规定的事项,适用阿曼全部法律,并受阿曼现行投资及避免双重征税条约约束(第9条)。项目不得追求政治或宗教目的、歧视国民或居民,或损害公共秩序及道德(第11条)。主管机关与部长协商后指定的工作人员具有司法执法资格,可进入场所并查阅记录(第12条)。依实施条例第12条之二,即第411/2025号部长决定新增条款,外国持有的机构或公司开展经营满一年后,须至少雇用一名阿曼员工,为其在社会保护基金登记,并满足规定的阿曼化比例。
成文保障
第18条给予项目现行法律下本国项目享有的全部利益、优惠及保障。部长会议可依互惠原则给予外国投资者优惠待遇,亦可向最不发达地区的项目提供额外利益。
依第23条,非经司法决定不得没收投资项目;其资产亦不得被查封、冻结、限制或接管,除非有司法决定。欠国家税款属于例外。第24条仅允许依《公共利益征收法》为公共利益征收,须按征收时确定公平补偿并及时支付。已分配土地及不动产的用益或租赁合同,仅可依法或依司法决定终止。
依第25条,主管机构撤销项目批准或许可,须先书面警告涉嫌违规、听取投资者意见,并自警告起给予最多30日消除原因,再作说明理由的决定。撤销前须征求该部意见。
自由汇款、进口及土地
第26条给予投资者随时向阿曼境外或从境外进行项目相关转移的自由,但须遵守阿曼现行法律。列举项目包括投资收益、出售或清算所得、争议解决所得、征收补偿、境外贷款或融资分期偿付款、与经营相关的进出口汇款,以及项目机械租赁或服务合同的对外应付款。
依第21条,项目可自行或通过他人进口适合经营的生产用品、机械、备件及运输工具,无须列入进口商登记册。第19条允许依条例通过长期租赁或用益权分配土地及不动产。第20条将税收、关税及其他豁免交由实施条例规定,并须遵守海合会《统一海关法》;第22条则规定所得税豁免依《所得税法》。应查现行条例确认资格及期限。
争议、所有权转移及处罚
阿曼法院对项目与他人之间的争议有管辖权,项目诉讼按紧急案件处理。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第17条)。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项目所有权转给其他外国或阿曼投资者、伙伴,或通过合并、收购或变更法律形式转移;新投资者继续项目并承接权利义务的,项目保留本法待遇(第27条)。
投资者违反本法、条例或实施决定的,该部须书面通知,自收到通知起给予最多30日改正;有理由时可延长同等期间(第28条)。未改正的处罚包括丧失部分或全部优惠、暂停活动最多六个月,或再次违规时永久撤销许可(第29条)。该部申诉委员会由行政法院顾问任主席,另有司法行政事务委员会负责人提名的一名基层初审法院法官,以及阿曼工商会提名的专业人士,审理对该部或主管机构决定的申诉(第30条)。申诉须在决定通知或确知决定后60日内提出。委员会在30日内决定;尚未具备决定条件的,可延长一次、再加30日,其决定约束该部及主管机构。申诉人仍可向主管法院挑战决定(第31条)。违法从事投资活动亦构成刑事犯罪:外国人面临OMR 20,000至150,000罚款;与外国人共同参与此类项目的阿曼人面临相同处罚(第33条)。
决策前我们审查什么
我们将活动与禁止清单及条例条件对照,并围绕经营活动选择载体和资本,而非反过来。审阅可行性研究和时间表,因为重大变更须获部批准;核查自由区、杜库姆或海湾投资规则是否另行适用;并确认现行实施条例的期限、豁免及土地规定。我们通过阿曼合作伙伴向当地客户提供此项服务。
另请参阅:阿曼商业合同:投资者容易忽略的成立规则 | 阿曼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的合规法律指南 | 外国投资者在阿曼设立公司
常见问题
外国人可以全资持有阿曼项目吗?
可以,但须为获准活动。第6条允许在投资服务中心许可下全资持有投入的外国资本。
有些活动不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吗?
有。部长发布禁止活动清单(第14条)。应先核对活动,再进行其他步骤。
投资争议可以仲裁吗?
可以。第17条允许仲裁解决争议,阿曼法院亦将项目诉讼作为紧急案件处理。
可以不经警告撤销许可吗?
依第25条不可以。须书面警告、听取意见并给予最多30日改正,再作说明理由的决定。
可以将利润汇出阿曼吗?
原则上可以。第26条列举投资收益、出售及清算所得等可自由汇入汇出的款项,但须遵守阿曼现行法律。
你们协助进入阿曼市场吗?
是。我们通过阿曼合作伙伴协助客户研究及落实市场进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