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争议解决与仲裁
埃及的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支持,由我们开罗分所直接办理。
埃及的争议解决业务
我们的开罗分所为本地及国际客户办理埃及的争议事务:诉前评估、谈判与和解、仲裁,以及在埃及法院的诉讼。开罗分所拥有持埃及执业许可的律师,出庭事务由分所直接办理;仲裁与跨境协调由开罗与本所科威特总部共同负责。
埃及法院与诉讼程序
埃及的民商事诉讼受1968年第13号法律颁布的《民商事诉讼法典》管辖。依2008年第120号法律设立的经济法院审理特定商事争议,包括公司、银行、资本市场和知识产权事项,并实行电子化立案与案件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上诉由上诉法院审理,法律问题可上诉至最高上诉法院。
埃及的仲裁
民商事仲裁受1994年第27号法律管辖,该法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蓝本。开罗国际商事仲裁区域中心(CRCICA)依其自身规则管理机构仲裁案件,依UNCITRAL仲裁规则进行的临时仲裁也很常见。埃及是1958年《纽约公约》缔约国,1994年第27号法律规定了在埃及法院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框架。
提起争议之前
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已签署的合同、通知、发票和往来函件,以及决定案件审理机构的管辖条款或仲裁条款。在此基础上,我们评估请求、时效期限和执行前景,并在和解优于判决时主导谈判或调解。相关合同业务请参阅一般商事与公司法律业务及埃及公司与商业法律;评估具体争议,请联系我们的团队。
中东与北非协调
本所于1986年在科威特成立,并在开罗设有分所。中东和北非地区事务通过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的合作办公室以及土耳其和美国的合作办公室协作办理。上述合作办公室并非本所自有分所;当地的执业许可与法律事务需在相关司法辖区分别评估。
本页面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实体或交易的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埃及的仲裁受哪部法律管辖?
民商事仲裁受1994年第27号法律管辖,该法以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蓝本。开罗的机构仲裁案件通常由开罗国际商事仲裁区域中心(CRCICA)依其自身规则管理。
贵所是否在埃及法院出庭?
是的。本所开罗分所拥有持埃及执业许可的律师,直接在埃及法院出庭,包括依2008年第120号法律设立的经济法院。
外国仲裁裁决在埃及能否执行?
埃及是1958年《纽约公约》缔约国。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依公约及1994年第27号法律规定的框架,由有管辖权的埃及法院办理。
其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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