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埃及选择组织形式并签署设立文件前,应先阅读2017年第72号《投资法》关于保障与优惠的规定。这些是成文规则,不是谈判承诺。该法曾经修订,最近一次为2023年第160号法律,新增工业项目现金优惠并调整数项优惠条件。本文概述投资者决策前应核查的事项。依赖本指南前,应检查《投资法》是否有后续修订。本文依据经修订的阿拉伯文及GAFI公布的英文译文,后者明确两种文本不一致时以阿拉伯文原文为准。条号均指经修订法律。相关指南链接列于文末。
法律确立的投资原则
第2条规定投资目标,包括增长、国内生产、就业、出口及竞争力,以及投资者与国家应遵守的原则。其中包括:不分规模及地点、不因性别歧视的平等投资机会;支持中小企业;保护环境及公共卫生;自由竞争并禁止垄断行为;治理与透明度;投资政策稳定。最后一项原则保留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权力。阅读下述保障时,应一并记住这项保留。
成文保障
第3条规定,埃及所有投资均享有公平、公正待遇,国家保证外国投资者获得与本国投资者相同的待遇。作为例外,可依互惠原则通过部长会议决定给予外国投资者优惠待遇。投资资产不得受到任意措施或歧视性决定。国家依居留法律及实施条例,给予非埃及投资者与项目期限相应的居留。国家尊重并履行其订立的合同,所有有关投资项目事务的决定均须说明理由。
同条亦有投资者应了解的限制:通过欺诈、欺骗性虚假陈述或腐败设立的项目,不享有本法的保护、保障、特权或豁免。法律要求以主管法院不可撤销的判决或仲裁裁决证明,因此仅有指控并不使保护消失。
禁止国有化,征收须预先补偿
第4条规定投资项目不得国有化。其资产仅可为公共用途征收,并须预先及时支付公平补偿。补偿等于征收决定前一日资产的经济价值,且可自由汇出。法律规定情形之外,不得通过行政程序对项目实行接管,除非有终局法院判决;资产亦不得被查封、没收或冻结,除非法院命令或终局判决允许。欠国家的税款及社会保险缴费属于例外,可通过各种查封方式追缴。该条还禁止行政机构发布增加项目设立或运营财务及程序负担的一般监管决定,或设定、调整服务费,除非GAFI董事会已发表意见,并经部长会议及最高投资委员会批准。
未经通知不得撤销许可
依第5条,行政机构撤销或暂停项目许可,或收回分配给项目的不动产前,须向投资者发出列明涉嫌违规事项的通知、听取其证据,并给予适当改正宽限期。还须事先征求GAFI意见;GAFI收到完整请求后七日内应发表意见。投资者可向本法第83条所指委员会提出申诉。
融资、汇款、进口与出口自由
第6条允许投资者设立、启动、扩张项目,并从境外以外币融资,不受限制。投资者可拥有、管理、使用及处分项目,获取利润并将利润汇往境外,清算项目并将全部或部分清算所得汇出,但不得损害第三人权利。国家允许外国投资相关现金以可自由兑换货币自由、迅速汇入或汇出埃及,并允许及时将本币兑换为可自由使用货币。清算时,主管行政机构须在清算人提交完整申请后120日内,将公司债务通知GAFI及公司。届期未通知,视为公司免于这些债务,但不影响提供虚假说明或无理由迟延的负责人员责任。
依第7条,投资项目可自行或通过他人进口适合其业务的原料、生产所需物资、机械、备件及运输工具,无须列入进口商登记册。项目出口自身产品,无须许可或列入出口商登记册。该权利须遵守进口法律,项目并须每季度向GAFI报告进出口数量及种类。
第8条允许项目雇用外国劳动者不超过员工总数10%;找不到合格埃及人员时,实施条例可将比例提高至20%。最高投资委员会可决定豁免战略项目的比例限制,但须以培训埃及劳动力为条件。外国员工可将全部或部分应得款项汇往境外。
一般优惠
经2023年第160号法律修订的第9条,将一般优惠给予本法下所有投资项目,无论在法律生效前或之后设立,自由区制度下的项目除外。第10条规定,自商业登记起五年内,公司章程及与业务相关的信贷融资、质押合同,免缴印花税、公证费及公告登记费用。为设立公司所需土地办理登记的合同,同样豁免。设立所需进口机械、设备及装置适用统一2%关税,公共事业项目公司亦适用相同比例。工业项目还可临时免关税进口铸型、模具及类似生产用品,但须复出口。
特别优惠:从应税利润中扣减
第11条给予依投资地图设立的项目应税净利润扣减。A区,即投资地图及国家规划中最需发展的地理区域,扣减额为投资成本50%;B区涵盖其余区域,对条文列举的项目类型,扣减额为投资成本30%。清单包括劳动密集型项目、中小企业、使用或生产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由决定列明的国家及战略项目和旅游项目、由决定列明的发配电项目、向境外出口产品的项目、汽车及配套产业、木材、家具、印刷、包装、化工、抗生素、肿瘤药物、化妆品、食品、农作物及农业废物回收,以及工程、冶金、纺织和皮革产业。优惠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开展业务之日已缴资本的80%,扣减期自开展业务起不得超过七年。
第12条规定条件。项目须为新设公司或机构,并在法定期间内设立。按2023年修订,该期间为实施条例施行日起三年,部长会议可决定延长,但增加期间合计不超过九年。项目须保持规范账目,跨多个区域经营的,须分别记账。所有人不得为设立新项目而投入或使用本法生效时已存在公司的有形资产,亦不得为此清算该公司。违反条件将取消优惠,公司须缴纳全部应缴税款。第12条最后一款还允许现有项目的扩建享受优惠。
工业项目现金优惠
2023年第160号法律新增的第11条之二,向依该条确定的工业活动项目及其扩建,给予相当于项目所得税申报所缴税款35至55%的现金优惠。财政部须在申报截止日起45日内支付。资格条件包括:开始运营前,至少50%资金须从境外以外币融资;并须在该条生效后六年内运营,部长会议可决定再延长最多六年。具体条件和类别由决定及实施条例规定,因此工业投资者依赖该优惠前,应确认现行清单。
额外优惠与GAFI证明
经2023年修订的第13条,允许部长会议向第11条及第11条之二所涵盖项目给予额外优惠,包括特别海关入境口岸;国家承担场地公用设施接入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国家承担部分员工技术培训费用;工业项目在土地交付后两年内投产的,返还所分配土地价值的50%;向部分战略活动免费分配土地;以及依最高投资委员会规则,承担最多50%的公用事业账单、最长十年。第14条授权GAFI首席执行官或其授权人出具证明,确认享受第10条、第11条、第11条之二及第13条优惠。证明为终局且可直接执行,所有机构须遵守。应尽早申请,因为税务和海关机构据此办理。
一站式服务
第21条在GAFI及其分支设立投资者服务中心,处理公司设立、分支设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认证、增资、经营活动变更及清算,并接收批准、许可、土地分配及执照申请。依第20条,战略或国家项目,以及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公路和港口等领域的某些公私合作项目,可通过部长会议决定取得涵盖设立、运营及管理的单一批准。
决策前我们审查什么
我们依经营活动、融资和退出计划选择组织形式,并对照投资地图确认项目的优惠层级。我们核查第12条条件,避免架构安排导致优惠丧失,并审查设立文件,使豁免自首日起适用。工业项目方面,依现行决定核查第11条之二现金优惠资格。本所开罗办公室提供此项服务。
另请参阅:埃及争议解决:仲裁与法院救济 | 埃及并购:竞争主管机关批准 | 埃及2017年第72号《投资法》:优惠
常见问题
外国投资者在埃及享有与埃及人相同的待遇吗?
法律保证外国投资者获得与本国投资者相同的待遇(第3条)。部长会议可依互惠原则,作为例外给予优惠待遇。
我的项目可以被国有化吗?
不可以。第4条禁止国有化,征收仅可为公共用途,并须预先及时支付可自由汇出的公平补偿。
可以将利润汇往境外吗?
可以。第6条允许投资者汇出利润及清算所得,并要求外国投资现金以可自由兑换货币自由、迅速转移。
所有投资者均享有50%或30%扣减吗?
不是。须看投资地图上的区位及项目类型,并满足第12条条件;优惠上限为已缴资本80%,期限最长七年。
主管机关可以不经警告就撤销许可吗?
依第5条不可以。须通知违规事项、听取投资者陈述、给予宽限期,并事先征求GAFI意见。
你们协助进入埃及市场吗?
是。本所开罗办公室协助客户研究市场进入方案并设立经营实体。